一位出家师发布的帖子,引起了很多学生的争议,在我了解此事的前因后果后,感觉兹事体大,还是郑重地在此申明一下,作为以后弘法的基准原则吧。
此出家人说:她为了让自己佛教中的老师,以及师兄弟们得到真理,因此隐瞒了我的现实身份与真实姓名,以免他们被我的身份形象所障碍。
她的做法是对的。
你们或许会觉得,我的这个人间形象,是真理的载体,神圣不可侵犯,绝不可以被亵渎,不可以为了救赎灵魂,而卑躬屈膝委屈我自己,这个想法是对于“我”的误会;真理经由这具身体呈现在人间,可是,我确实不是这具身体,也不是认知身体的自己,而是真理本身。
我是这具身体中,解脱了身心束缚的,无生智慧;我是这具身体内,不被心意迷惘,所牵动的圣爱天堂;我是诸佛如来第一义,以幻身呈现在三界六道的,解脱之路;我是渴望解脱的修行者们,心灵可以依靠的纯洁正直品质;“我”唯独不是人类的这个身体形象,更不是这个人间的名字。
《法华经》中记录,大菩萨普度众生,依不同身份的人,展现不同的身份样貌;能以白衣身得度者,大菩萨就显示出白衣身;能以出家人身份得度者,大菩萨就展现出家人的形象;世间一切身份形象都是因缘和合而成,本质是虚幻不实的,虚幻绝不能代表真理,真理以虚幻的载体呈现,却不会因为因缘形象的不同,而改变了,真理究竟空性的实相智慧。
我是修行者,也是成就者,可以说是人间的真神;真神没有名称,真神是空性智慧的体现;真神没有自我,真神是法界大菩萨的智慧表现;真神没有形态,无私圣爱,纯洁温暖,就是我真正的样貌;真神绝不可能被一具身体形态,以及人类身份姓名所固化替代。
这是第一层法义:我是真理本身,并不是,携带真理的肉体形象。
因此,隐没我的现实身份,改变我的姓名,用以弘法救赎灵魂,没有任何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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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第二层法义:我是修行者,在人间践行圣主宽恕,实践如来智慧的修行者,心心念念只渴望超越生死的真理,唯独不渴望人间自我的获得;这是前半生真实的人生写照,我不是沽名钓誉、高高在上的“教主”,我完全不在意自己在人间的名誉与形象,因为事实上这具身体意识,与“我”毫无关系;修行者已成就了不死之光明身,我是圣洁之爱与天堂同在,我是无生清净与法界同在,我是温暖智慧与圣贤同在;以究竟智慧与圣爱宽恕,在人间表达神佛的慈悲;我只针对灵魂,渴望灵魂被真理救赎,唯独不渴望,自我人格在人间获得丝毫利益满足,因为我的心中,确实看不见现实世界,这具身心内,已经是无限光明圣洁天堂。
我曾在佛前起誓:苦中无我,唯有真理慈悲。
我是修行者、殉道者、坚守者,唯独不是“教主”,清贫一生,洁身自好,远离人间,坚守信仰,实践真理;我是人间的真神,真神没有人类的形象,真神不被人类的形体所代表,真神是心灵的圣爱与纯洁;为了让更多的灵魂能够信受真理,获得诸佛救赎,人间这具身体形象,实在是无足轻重,你们可以任意篡改“我”的身份信息,只要是对灵魂得救有好处的,你们可以彻底抹去我的一切信息与形象,没有丝毫问题;我只爱真理,只愿真理,只为真理,永远不会在真理中,攫取利益自己的价值。
还有第三层法义:在弘法时,为了灵魂得到救赎,可以彻底隐没我的身份姓名,只留下真理究竟智慧,这种行为是应当的,也是正当的;但是对于心性已经融入真理的修行者,当灵魂开始在身心内苏醒的践行者,这具身体的名称与形象,就显出来他的重要性,因为“上师”的名称与形象,在引导灵魂前行的过程中,起到了不可或缺的、决定性的救赎作用。
让我们来听这段法:我眼非我,我耳非我,我鼻非我,我舌非我,我身非我,我意非我。我所见非我,我所闻非我,我所嗅非我,我所尝、所触、所想皆非我。我非景象亦非声音,非芳香亦非思想,非美味亦非意识。我非属大地,亦非天空。我非风非水,亦非住于我心,不被任何元素所缠绕,生与死不可触及我。
我微笑,因为我从未生,亦永不死,生不能使我存在,死也不能使我不存在,我的存在不依赖于生死,亦永远不会受其牵绊。智慧觉醒才是生命的意义!——佛陀
释迦牟尼佛说过,人间唯有《四念住经》的修行方法,可以令人究竟解脱。
“观身不净,观受是苦,观心无常,观法无我。”
如是这般观察,观察本身的专注清醒,就会脱落身心意识的束缚。
究竟圆满的,清澈觉察心,就会浮现出灵性的永恒无限。
无限完整的生命内,就会苏醒,不被生命存在的“觉性”。
觉性无生,无生无灭,无来无去。
清净圆满,当下普照,就是法界。
释迦牟尼佛,早已从身心自我中解脱。
不受身心意识的束缚,如来自性周遍微尘刹土。
生灭缘起中如如不动,生死轮回中清净圆满。
既然佛,早已解脱了这具身体。
释迦牟尼佛,与人间的“悉达多·乔达摩”这具身体毫无关系。
那为何还要在人间树立佛的法相?
佛,还亲自动手,塑造了自己的等身像。
不是“凡所有相皆是虚妄”吗?那还留着佛相做什么?
因为,佛这具身体形象,
虽然不是智慧本身,却是智慧呈现的载体。
犹如大地上开出花朵,花朵与泥土毫无关系,
可是,若离开泥土培育,则没有花朵可以盛开。
因此对于真理载体的崇拜虔诚,就等同于崇拜真理本身。
崇拜释迦牟尼佛相,就等同于,崇拜佛所说的智慧。
我这具身体与名称,对于人类是毫无价值的;对于初期认知真理的人反而是障碍;而对于深入教法的灵魂,就是真理的载体;对于灵魂苏醒的人,就是圣贤的展现;因为人心是黑暗因素的产物,是原始生命堕落于迷惘中,恐惧妄想形成了心;心灵必定要抓取一个对境,来稳固存在的分别,有分别心才能够抵御,潜意识心灵中,迷失本性而引动的昏沉迷乱;以分别心凝固的名相,来抵御业力习气带来的恐惧感;人间的灵魂,处于被情感认知左右的生命状态,无明的灵魂绝无可能不抓取心灵对境,那么,修行者这具身体形象,就成为了,那些修行者苏醒灵魂时,必不可少的依赖对境。
这具身体代表着“我”的修行道路,以及心灵准则,与处事原则;这具身体承载着,修行者们内心的榜样与情感依托,这具身体所传递的灵魂品质,是正直纯洁,无私清白,真实坦荡,无私温暖,那么,当修行过程中的人,心灵视这具身体为导师时,灵魂就有了温暖稳固的依靠,这具身体形象与名称,就成为了,灵魂连接法界诸佛的桥梁;忆念这个人间的名称,想念这具身体形象,就会同时想起,这具身体所宣说的真理法义,就会唤醒众生身心内沉睡的灵魂;这具身体确实不是我,可是智慧的真我,目前确实以这具身体形象在修行,以人格在真理中消融的过程,铺就着灵魂升入天堂的道路;因此,这具身体也可以称为“法器”,尊敬法器,等同于尊敬真理,可以起到连接真神圣爱的作用。
因此这次事件中,出家人没有错,她是为了弘法,就可以善巧方便地,任意塑造我的身份形象,无论是佛教还是印度教,无论是灵修还是基督教,任何身份都没有关系,教派的形式无法改变真理的内涵,恰恰相反,圆满究竟的智慧,可以解脱一切被教派名相所束缚的心灵。
这次事件中,维护人间名相的“我”,这些修行者也没有错,他们是以修行者至诚的信仰,去维护心目中导师的神圣,等同于维护他们灵魂中,真神的庄严;如果一个灵魂不断升华的修行者,内心对导师失去了恭敬信任,就等同于,灵魂失去了真神的看护,心灵失去了真理的照耀,那么,失去前行方向的灵魂,百分之百就会被累劫习气牵动,灵魂与业力交织形成心灵体验,体验带动记忆观念,形成遮蔽内心光明的业障人格自我,自我观念将正在苏醒的灵魂,重新带入绝望黑暗的,生死梦境之中。
因此,在灵魂践行真理的过程中,导师的身体形象,对于心灵净化的过程,其意义不亚于真理本身;因为人类绝无可能看到,抽象无形的真理,无法亲身体验,法界庄严浩渺的无生;因此,心灵能够抓取能够依靠的,才是鼓励修行者继续走下去的唯一动力,那就是,看得见,摸得着,听得到,现实中真实的导师名相。
这具身体形态,确实与真实的“我”无关,但是,真神毕竟用过这具身体,这具身体可以被看作是,神圣的载体,可以充当修行者,渡过生死苦海的桥梁;因此,修行者心灵尊重导师的名相,就是在珍惜灵魂解脱的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