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体会分享(一)——曾师兄 2024-08-10

-

“若说法师为将护初学心故,隐甚深法而不为说,随其意欲演粗浅义,能令学者出生死苦至涅槃乐,无有是处。”——《文殊师利所说不思议佛境界经》

 

一、略说二种生死

生死,由唯识因缘所感;以有漏业、无漏业为因,

以烦恼障、所知障为缘;随因缘而感召二种生死。

 

烦恼障,即以执取实我见为首的各种烦恼,

能扰乱有情的身心,障碍涅槃,名烦恼障。

 

所知障,即以执取实法见为首的各种烦恼,

能覆所知境的实性,障碍菩提,名所知障。

 

烦恼障中,必有所知障,我执依于法执。

依我空观,能断烦恼障,出离分段生死。

依法空观,能断二种障,出离变易生死。

 

1.分段生死

三界众生,以各种有漏善、不善业为因,

以烦恼障为助缘,感召三界粗异熟果。

身命的长短,随因缘力而有一定限制。

 

2.不思议变易生死

阿罗汉、辟支佛,及八地以上大菩萨,

这三类圣贤,已断除三界内分段生死。

为自利利他,以各种无漏分别业为因,

以所知障为助缘,感召殊胜细异熟果,

由悲愿力,改变转易身命,无定齐限,

妙用难测,名不思议。非思维所能知。

 

二、略说我执

1.我执的含义

我,是指常一主宰,不变单一、独立自存,

能起支配作用;我相,包含众生、寿命等。

众生不明我空,于识所变现的五蕴身心上,

由错误思量分别,而执取实我,名为我执。

 

2.我执的类别

我执有二:一是俱生我执,二是分别我执。

 

a.俱生我执

俱生我执,由无始时来,虚妄熏习的力量,

始终与众生相应,不待邪教和邪分别而有。

邪教,指错误的教义理论。

邪分别,指错误的思辨分别。

 

俱生我执有二:常相续我执和有间断我执。

“一常相续,在第七识,缘第八识,起自心相,执为实我。”——《成唯识论》

 

第七识缘取第八识,

以第八识为疏所缘缘,

生起第七识的亲所缘缘,

并将所缘相,执着为实我。

 

“二有间断,在第六识,缘识所变五取蕴相,或总或别,起自心相,执为实我。”——《成唯识论》

 

第六识缘取依托识所变五蕴,

以识所变的五蕴为疏所缘境,

而生起第六识的亲所缘相分,

并将此相分,执着为实在我。

 

俱生我执,比较微细,故难断除;

修道位中,依殊胜我空观能除灭。

 

b.分别我执

分别我执,依无始时来,虚妄熏习的力量,

以及今生依邪教和邪分别,而成分别我执。

分别我执,唯第六识有,

第六识缘取依托邪教所说的五蕴相和我相,

而生起了第六识的相分,

并对此进行错误思辨分别,将其执为实我。

 

分别我执,较明显易断,

初见道时,观一切法我空真如,而能断除。

 

由识所变现的五蕴相,是众缘生、如幻有。

而于五蕴相上,由于虚妄推测、思维计执,

而误认为的实在自我,则是完全不存在的,

所谓的我,只是第七识、第六识的相分境。

 

实我不存在,故而,不是实我在生死轮回,

也不是有实我在修因感果、证得涅槃菩提,

而是众生心识,由因缘力,相续幻化身心,

似有烦恼业力,轮回六道,实则心外无法。

 

“由此故知,定无实我,但有诸识,

无始时来,前灭后生,因果相续,

由妄熏习,似我相现,愚者于中,

妄执为我。”——《成唯识论》

 

凡夫执着实我、实法,贪求世间福德欲乐;

二乘执着实法,厌离实生死而求取实涅槃;

大乘行者,了知生死即涅槃,故不取不舍;

所妄执的法,与能妄执的心,皆如梦如幻。

 

三、略说法执

 

1.法执的含义

法,指事物保持着自身确定的相状和属性,

让人能认识和理解它,如山是山,水是水。

五蕴等法,是唯识变现,不是离识的外境,

不达法空,产生实有事物的执着,名法执。

 

2.法执的类别

法执有二:一是俱生法执,二是分别法执。

 

a.俱生法执

俱生法执,由无始时来,虚妄熏习的力量,

始终与众生相应,不待邪教和邪分别而有。

邪教,指错误的教义理论。

邪分别,指错误的思辨分别。

 

俱生法执有二,常相续法执和有间断法执。

“一常相续,在第七识,缘第八识起自心相,执为实法。”——《成唯识论》

 

第七识缘取第八识,

以第八识为疏所缘缘,

生起第七识的亲所缘缘,

并将所缘相,执着为实法。

 

“二有间断,在第六识,缘识所变蕴、处、界相,或总或别,起自心相,执为实法。”——《成唯识论》

 

第六识缘取识所变五蕴相等,

以识所变的五蕴为疏所缘境,

而生起第六识的亲所缘相分,

并将此相分,执着为实在法。

 

俱生法执,极为微细,故难断除;

后十地中,依殊胜法空观能除灭。

 

b.分别法执

分别法执,依无始时来,虚妄熏习的力量,

以及现时的邪教和邪分别,而生分别法执。

分别法执,唯第六识有,

由缘取邪教所说蕴、界、处相和自性等相,

而生起了第六识的相分,

并对此进行错误分别思辨,将其执为实法。

 

分别法执,较明显易断,

入初地时,观一切法法空真如,而能断除。

 

有外道说,在心识之外,有真实存在的事物。

这是误解,实际上,众生唯依心识所见不同。

有外道说,存在不变独立的生起万法的根源。

若不变,如何生万法?若生万法,则非不变。

 

大乘主张,唯识无外境,由诸识缘起变现内境界。

诸识本身,也是缘起如幻,不能执着为实在而有。

识之性,即真如,是二空所显的真实不变易的理体。

识之相,即八识,是虚妄分别的缘起无自性的现象。

 

四、自问自答

自问:

世间理论,也承认不存在不变的、无因缘的我与事物。

但存在变化的我和事物,我和事物存在,只是在变化。

我和事物都是因缘所成,因缘在变,我和事物也在变。

没有独立不变的我和事物,但有随缘变化的我和事物。

 

这样的看法,是我执、法执?

还是属于明白了我空、法空?

 

自答:

“变化的我,我在变化”这一观点,是语言假立,存在矛盾。

如果我是变化的,则有:过去的我、现在的我、未来的我。

既然我是变化的,那就不是同一,应是:过去的A、现在的B、未来的C。

因此,只有我是不变时,变化的我才能成立,而这互相矛盾。

 

我们只是习惯于,为相似而不同的若干事物,安立同一个名字,

又因为,安立了同一个名字,而产生事物是同一但变化的错觉。

比如上述三句,过去的因缘假合成了A,现在的因缘假合成了B,

未来的因缘假合成了C。因缘是相似相续的,ABC也是相似相续的。

我们习惯于用一个“我”字替换“ABC”,

为相似相续的不同因缘所成的事物,安立同一个“我”字。

 

如,昨天违法的张三,今天被抓的张三,明天受罚的张三。

不管是昨天、今天,还是明天,张三都不同于李四,

从这个角度,假说是同一个张三。

于世俗层面,“我”是用于交流沟通的假名,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说法。

若不执着于实我,而随顺世俗说假名我,于理无违。

但若因同一假名,而循名取相,执着实有不变的我,则是误解;

认为实有变化的我,也是误解。

如前所述,我在变化的前提是,我是不变的,这显然是戏论。

 

小乘,依变化说无常,依无常说空。

大乘,依无生说常无,依常无说空。

 

以“木桌”为例,以若干木板(还有阳光、土壤、人工等)为因缘而成。

为方便分析,只说若干木板生成一个木桌,省去阳光、土壤等因缘。

于世俗层面,假说以若干木板为因缘,所生成组合了木桌(法),

实际上“木桌”自性本无生(空),

只有于木板组合的假相上,安立的“木桌”(假名)。

 

大家会习惯性地循名取相,安立“木桌”假名后,就把名和相绑死在一块。

认为“木桌”就是真实的、实在的、有自体的。

实际上,那里从始至终就是若干木板排列组合的假相。

众缘所生法,实则只是众缘,果法并未生,“木桌”是假名,无自性。

而“木板”,也同样是世俗所言“众缘所生法”,也是空无自性,只是假名安立。

既然没有实在的所生果法,那么与果相待而立的能生因缘,又怎么会是实在的呢?

故而,所谓的因,空无自性,是假名有;所谓的果,空无自性,是假名有。

 

缘起即无自性,无自性则无实法。

缘生实则无生,无有生则无有灭。

 

若将假名安立的法、实则不存在的法,

执着为实在,又在此基础上,说有说无,皆属戏论。

离于实有、实无二边,非有非无,名为中道、中观。

 

而因果之名所指代的现象,宛然如幻,非绝对没有。

因果现象如幻,非无;因果自性本空,非有;

非有非无,名为中道、中观。

 

需要注意的是,如幻的、假有的现象,

也不是由心外实在因缘所成,而是唯识所变现的幻有。

 

以粒子(佛教说为微尘)为例,主张心外有法的外道,

认为色法等是由众多粒子组成的。

宏观上的木板,是坚硬的,有质量、有体积。

微观下的木板,是粒子在运动,能量在波动。

 

然而,所谓由微尘聚合成事物,并非事物的真相,本身也存在矛盾。

若微尘等(众缘)聚合(生)成事物(法),如前所述,那仍只是微尘而已。

 

又,若将色法一直分析,可至极微尘,

又称为邻虚尘,接近虚无的最小粒子。

假如最小粒子真的存在,那么它是否有体积?

有体积,就可以再分;没有体积,那就不是粒子。

而空无一物的虚空,不可能聚集出最小粒子。

 

或有疑问,

人们确实在宏观上看见了事物,借助仪器也能见到微观下的世界,

这难道不是心外有法的证明吗?

 

如果色法是离识的实在外境,也会产生矛盾。

比如人眼、鹅眼、鱼眼,及其对应视觉系统,

所呈现的影相境都不一样,哪种影相才实在?

人眼中,人这么高;鹅眼中,人那么小;

鱼眼中,人像个圆。所见的颜色也不同。

如果有离心外境,那么实在的人,

未经视觉加工的人,是何种状态?

 

再以“一水四见”为例。

人见为水,鬼见为脓血,

鱼见为家,天见为琉璃。

如果有离心外境,那么实在的水,

未经视觉呈现的水,是何种性质?

 

人并没有看到离心的外境,即便说,以仪器探索身心世界。

那仪器,以及从中看见的结果,也都是人视觉所呈现的境。

人只能看见,依人视觉系统,所加工、处理而呈现的境界。

识变现的境界,包括了五蕴相、根尘识相,宇宙时空相等。

 

人只是看见了识所变的境,未看到所谓外境。

但是,经由错误教义,及错误思维推测判断。

于是,便执着有离识外境,并对此深信不疑。

 

世俗所言的唯心、唯境等,是由意识思维而建立的,

是第六识,对六根六尘六识之相,进行推理的结果。

通过意识,并不能到达真理实相,真理不是心意识。

而通过意识,若认识到身心虚妄,便是松动了梦境。

 

被众生误认为是“实我”“实法”的对应现象,

是由异熟识、思量识,以及了别境识,所变现的。

识的自体,即自证分,转生似乎实在的见分相分。

见分,又称为能见、能取、能分别、能遍计的心。

相分,又称为所见、所取、所分别、所遍计的境。

依托似乎实在的见分和相分,假名为自我与事物。

又,各种心识生起时,所变现的影相,本来不实,

但,众生由于虚妄的思辨分别,执着实有我与法。

 

就好像眼睛酸困,看见了空花,而执着空花为实,

这时候应该休息,歇下对空花的肯定和攀缘追逐。

虚空中本没有花,清澈的目光也未曾沾染空与花。

 

就好像海市蜃楼,没有真的楼,那只是光影现象,

身心世界的现象,如海市蜃楼,只是心识所幻现。

心识所变似乎存在的我与事物,自性空,说为假。

 

唯识无境,即唯识变现内境,而不存在离识外境。

 

诸心心所,也是依他而起,如梦如幻,性空无我。

 

因此,

认为有我有法,我和法在变化中,

是外道相似法,仍然是我执法执。

 

似我似法,只是唯识缘起的虚妄现象,

进一步说,现象当生即灭、刹那不住,

真实义中,能变识、所变相,皆错觉。

 

基于实我、实法的,

自我存在感、自我获得感、自我优越感,

自我维护、自我贪婪、自我恐惧,

沾沾自喜、洋洋自得、高高在上,

对五欲六尘的念念不忘、恋恋不舍等。

若能勘破放下,当下即自在。

如不能,也正常,继续积累福慧资粮,归心净土!

 

先明白唯识无外境之理,知道自己所贪所嗔,

皆唯识变现的心相,身心世界只是习气业力所编织的梦境。

由于我执、法执,以及贪嗔等种种粗重烦恼,

众生执迷于心相,贪恋五欲六尘,而轮回生死,无有出期。

 

然后作出选择,或是坚持梦境为真,维护虚妄自我,视佛法为服务私心利益的工具;

或是选择相信佛法,内心朝向真理,放舍妄想执着,唯愿回归极乐,不爱世间繁华。

 

当真的相信身心世界只是毫无意义的梦境,想要从美梦噩梦的轮转反复中醒来,

真的愿意往生到远离生死的清净心所现极乐世界,那便真的能老老实实地念佛。

临命终时,意识思维停摆,积累的知识派不上用场的。

临时抱佛脚,靠不住的,大多数人命终前已经昏沉了。

心中累积的习气业力,会变现出相应境界,随业受报。

 

趁还有时间,远离种种不善心,老老实实诵经念佛。

通过念佛,制心一处,系心一缘,由此摄住六根而不执迷六尘。

一句佛号,念念相续。内心逐渐专注,定力、觉察力越来越强,

散乱昏沉逐渐消散。那知道念佛的清醒明晰,是心中极乐所在!

“佛陀教法核心是觉性,无论是奢摩他止观——观察内在如实状态,无论是三摩地幻观——思维修破除‘我、人、众生、世界’现象的虚幻,还是禅那修行——觉知身心灵非我,随着习气业力的净化、消融、分解,自性清净展现,持续性的、持久的觉察、觉知、觉照,会在身心内形成‘凝聚定境’,经由专注清纯的‘定境’,于妄想生灭的相续习气身心中,达到一尘不染,即心离心,即相离相的‘清净随缘’安稳状态,所谓明心见性,见性解脱。

 

于临终前,身心内在‘见精’清澈,定力恒常,一念不生,一念无挂,清净心即佛国净土,即可一念顿超无明,往生西方极乐世界。”(《废除时间》2022-04-25)

 

五、《梦中梦》读诵分享

当前,于寺院讲堂中,我是按照以上方式,先分享大乘经论以及个人学习体会,最后再分享老师的开示,强调老师所开示的法义与诸佛菩萨所传经论的法义一致,但隐去老师名相,网站也暂时没有广为宣传。

 

老师:挺好的,这些精准的佛教词语,我用心研究学习了近十年时间,因为要应对佛学院的各类讲师,寺院僧人的种种思辨疑问,现在回头看毫无价值,或许满足了头脑知识,以此满足了内心疑惑,可是,以灵魂信仰爱,直入天堂的道路,依旧可以解开灵魂的迷惘,平息内心的疑虑,于是以后我就很少去看《唯识论》,以及《解深密经》,此类极度烧脑的大部头经典。

 

作为出家僧人,你的职业就是讲经说法,以此摄受灵魂进入真理,你的职业素养很高,赞叹一下。

学习体会分享(一)——曾师兄 2024-08-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