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宗明义地说,孝道的本质,其实是一种利益分配方式。
利益,其实通常包含了两种形式,一种是物质层面的利益,一种是精神层面的利益,也就是现在人们经常说的“情绪价值”。
举几个简单的例子,比如说一个孩子吃苹果的时候,想到要先分给长辈,那么这个时候他的行为是可以受到大人夸奖的:这个孩子真孝顺。这个苹果,可以替换成享受其他任何物质,那么让尊长优先享用物质利益的行为,我们可以称之为“孝”。
《论语》中夫子说:“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。不敬,何以别乎?”这里,指的其实就是如何分配精神层面的利益,才符合孝道的价值观。家庭里常见的,比如到底是要媳妇看婆婆的脸色,还是婆婆看媳妇的脸色。
物质奉养和精神慰藉,往往都是要支付成本的。所以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,在矛盾出现的时候,往往你开心了,别人就不高兴了;别人痛快了,往往就委屈自己了。我们经常为一件小事上究竟是谁对谁错吵上半天,本质就是在为自己的精神层面上争取更多的价值利益。
而通常在物质利益分配上,也同时体现着精神利益的分配属性。比如说:父母不是图你那一口吃的,而是在意你那份心。
对“孝”进行解释和定义的资格,其本质就是对利益进行分配的权利,这也就是权利的核心。对社会劳动产生的利益分配方式,其实也是社会形式的重要表征。
在孝道的基础上,发展衍生出来的三纲五常、三从四德等思想工具,更是在家庭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规定好了社会秩序与权利架构。
孝文化对传统社会的治理方式,最优秀的地方在于,对利益分配不均衡而出现矛盾的时候,鼓励用人格在道德上的获得,去弥补在物质利益上的损失,在促成双赢的局面下,使上缴利益变成主动行为,减少并弱化分配矛盾,极大的降低了社会统治成本。就整个社会的制度成本而言,这甚至可以看做是,德治相较于法治的一点优越性。
“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无法,非孝者无亲,此大乱之道也”《孝经·五刑》认为不孝之人与要挟君主者和非议圣人者一样,都是大乱的祸根。其为人也孝悌,而好犯上者,鲜矣……犯上作乱,当然是因为对利益分配感到不满,为人孝悌就意味着认同这种分配模式,自然不会作乱犯上。
也正因为孝道具有利益分配的天然属性,所以孝文化也天然就是一个政治工具:孟子提倡以孝治国,汉朝时期干脆举孝廉选任官吏。
工具的设计,有好有坏,孝道最突出的特点就是,几乎只强调单一方向的权利和单一方向的义务。那么拥有绝对权利而不受约束的一方,几乎可以无限地放任人性好恶,同时也意味着义务方,需要几乎无限度地压抑、扼杀自己,正常的人性诉求。
在古代,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制度下,产生了许多梁山伯与祝英台或是孔雀东南飞这样的凄美爱情故事。同时也在残酷地揭示着,在农耕社会中,父权的傲慢以及不可撼动的地位。
孔孟在奴隶制瓦解后,皇权帝治尚未成型的那个所谓“礼崩乐坏”的时代,在探讨孝道标准的时候,还是能够有一些辩证的,比如能够提倡“事父母几谏” ,听不听的,起码父母有过失,子女还是要谏诤几句的。但在实践过程中,孝也逐渐被变成了孝顺,更加强调只有顺从父母的意志才符合孝道。所谓“孝者,畜也。”
原本还尝试对双方都提出要求的“父慈子孝”,逐渐变成了“天下无不是的父母”,更加强调父母的付出和恩情,让子女认同父母的恩情无法报答,让佃户认为地主的恩情无法报答,让臣子认同君王的恩情无法报答。这种理论认为,子女是天然占了大便宜的,父母是天然吃了大亏的,所以子女应该用一辈子还账,而且怎么还都还不完。
那就奇怪了,为什么古今中外,没有子嗣的夫妻都想方设法要生个孩子呢?无论是拜佛烧香还是寻医问诊,甚至现在社会有60多岁的人还要去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做试管婴儿,都这么想吃亏么?
显然不是!
举个不恰当的例子,如果你的老板对你说,我给你提供了工作岗位,锻炼了你的工作能力,甚至还给你发了薪水,所以我的恩情你一辈子也报答不完,加个班你怎么还好意思找我要加班费?
是不是,很扯?
生儿育女,自有其天伦之乐,否则怎么会趋之若鹜,乐此不疲呢?父母养育孩子的同时,也同样获得伴随孩子成长过程的喜悦和希望,这也可以看作是前面提到的,一种情绪价值。父母不是天生的,而是有了对孩子的养育,才有了父母这个角色。
“天下无不是的父母”这句话,真正当了父母的人,敢拍着胸脯说出来么?对孩子的呵护够不够?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是否有足够正确的矫正?对孩子作闹和请求回应得是否耐心恰当?孩子在向你索取所谓情绪价值的时候是否能够足量提供?是否能够为孩子树立良好的三观和榜样?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?
真正经历了养育子女的过程,我知道作为父母,很多时候自己的意愿和孩子的意愿会发生冲突,会对孩子有教育、规正、管理,甚至统治,不可能完全任由孩子的好恶。因为角色地位的天然优势,在种种事件的决定权上,家长理所当然占尽优势,但我绝对不敢恬不知耻地说自己的言行,是绝对正确甚至绝对正义的。
有时候耐心不够,为了节省时间成本和情绪成本,干脆就是在某种程度上欺负小孩,这一点我不敢昧良心,必须敢于承认。
但可怜的是,很多孩子的童年,就是在不断地威胁和恐吓中,战战兢兢地长大成人的。但是孝道文化,是要树立父权的绝对权威和正义,也就意味着,对于子女的正常人权诉求,存在着打压和剥削的无限可能。
最可怜,最可悲,也最可耻的是,这些恐吓、威胁、打压和剥削,却披上了“爱”的外衣,招摇过市,无人喊打。孩童在这样的环境中长成大人,被扭曲的人格和灵魂,很难找到爱的正确表达,只能一代一代地将悲剧,无限复制下去。
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。真正作为一个合格的父母,养育好孩子,比起践行孝道,难度如何?并不是做父母不要上岗证,就意味着不应该有任何标准和要求,只是在“人为塑造”的道德体系中,被刻意忽略和抹去了,目的无非是面对人间的道德审判之时,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。
所以,只闻《弟子规》,不见《父母责》。
不要说古代那些吃人的黑暗封建社会,就是在现代社会,一个父亲为了偿还1000元的赌债,竟然将女儿卖到风月场所做小姐。在临终前想征得女儿的原谅,结果老头的病友竟然还用“百善孝为先”这种流传于民间的朴素价值观,去规劝这个受尽屈辱的女儿。
二十四孝系列故事里,更有“埋儿奉母”这种人伦丧尽、惨绝人寰的扭曲价值观。为了满足内心中对“尽孝”这种道德标准的贪婪追求,竟然以儿子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当做筹码进行交易,而这让人毛骨悚然的人性贪求,竟然也能被奉为圭臬!
所以,所谓孝道,和历史一样,都只是一个,任人打扮的小姑娘。
难道打碎了孝道的桎梏,父母与儿女之间,就没有天然健康的情感交互吗?难道不被规定出来,亲子之间就没有呵护与依赖、教育与尊敬、哺育与感恩这些正常的情感体现吗?那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了。没有孝道文化的西方社会里,难道生出来的孩子都是打爹骂娘的畜生败类吗?
孝道文化对世间正常道德体系的扭曲在于,在矛盾发生时,其中一方既是选手又是裁判,并且还拥有解释权。解释裁量权,就是权利运作的空间。对孝道定义和解释得越模糊,判处你不孝的可能性就越大。
甚至只要父母不顺意,就可以怪罪子女不孝。这也让孩子的灵魂,永远背负着罪疚。
被人类创建的道德标准,自然先天底气不足,所以为了树立其权威性,往往是要被夸大其词说成是顺承天道。而天意,自然是渺小的人类断然不敢挑战的神圣存在。
然而马克思揭示出了,社会制度是被生产力决定的发展规律。那么服务于社会制度的道德体系标准,也是一定会同步发生改变。所以在现代社会还有很多人想为以孝道为基础的传统文化招魂,实在是枉费心机。
比如现代社会,你让一个经济独立的,能够自由选择婚姻的女性,按照三从四德这种剥夺人权的要求去经营家庭生活,孝养公婆,那不是天方夜谭么?凭什么?
所以,孝道肯定不是天然正确的道德标准,更是在很大程度上,违背了健康正确的道德标准,抹杀人权,扭曲人性,甚至有悖人伦。
与其说孝道文化成就了中华文明,不如说农耕社会的生产力决定了,孝道被选择成为了主流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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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笑的是,古往今来,总有大批佛门中的“高僧大德”,将佛法修行与追求孝道强行联系在一起,主张应在圆满孝道等传统道德要求的前提下达到修行觉悟的境界,使得“离一切相,即名诸佛”的修行扭转成为了“得道德相,圆满佛果”的荒诞理论。
于是违背父意、抛妻弃子、剃发出家追求觉悟的乔达摩·悉达多太子,按孝道体系的评判标准被应该被冠以大逆不道的修行者,却生生被带上了“世间至孝”的大帽子,成为了人间的道德楷模。
这难道不是天大的误会么?
这难道不是天大的笑话么?
这难道不是无耻的亵渎么?
这难道不是极致的侮辱么?
佛法是离舍法,是解脱法,是无所得有所灭,不是在道德上的树立、追求、圆满和捍卫!
在追求圆满人格以成解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,殊不知人格自我,正是束缚牵引灵魂六道轮回的罪魁祸首,愚昧的人类却在魔鬼的蛊惑下,去亲手为自己的灵魂去打造锁链,乐此不疲。
究竟什么才是在人格和心理上的获得,什么才是对自我的离舍和放弃,真的很难分辨么?
或许真的很难,或许真的是不舍。所以人类才会想方设法的,将舍弃偷换成获得,将熄灭偷换成塑造,将解脱偷换成纠缠,将解脱涂改成轮回。
在人间的行为造作上,去追求意义与心理获得,完全可以。想在尘世中做人,无可厚非。
但这,真的与修行解脱毫无关系,甚至根本就是缘木求鱼,南辕北辙,背道而驰,风马牛不相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