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刷到一部剧,内容讲的是,有一些废柴超级英雄,拥有一些没啥鸟用的超能力的故事。
其中一位的超能力,是让方圆多少公里之内的所有生物,都快感连连高潮不断……连狗都不放过……网友亲切称呼“高潮侠”。
哈哈哈。我先笑一会儿……
抄《定罪》时,想到以上,于是脑洞大开。
如果有一个平行宇宙,科技发达到路边除了电话亭、书报亭、早餐亭,还有高潮亭。高潮亭内的设备,可以用模拟信号直接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,让人体验到性快感和高潮。高潮亭高效便捷,无需接吻无需上床,衣服都不用脱汗都不用出,就能解决生理需求,深受人民群众喜爱。需求满足后,人人神清气爽、红光满面、干劲十足地,继续该打工打工,该搬砖搬砖,该生活生活。
这种情况下,人们对性欲还会有抗拒、排斥、罪恶感么?
不仅如此,街边还有“重庆小高潮”“四川麻辣潮”“新疆大盘潮”“武汉热潮”……提供不同体验的店铺;人们日常对话都类似于:
“下个月老寿星80大寿,我们去国际大高潮给老人家庆祝庆祝”;“我们公司待遇不错,提供按摩、健身、高潮、食堂等多项福利”;
“爸,儿子第一个月工资发下来啦!我带您去新开的西北高潮孝敬孝敬您老人家!”
……
这种情况下,人们对性欲还会有抗拒、排斥、罪恶感么?
我猜不会。
如果硬要说人们会产生厌恶排斥,应该只是会厌恶排斥那些不知节制,不管不顾,只想住在里面天天高潮的人吧。
查了一下“淫”字,有两个释义:
1.形容词,过度;过分。「淫威」
2.形容词,放纵;没有节制。「骄奢 淫逸」
“淫欲”不好,我的理解是,不好在“淫”,而不在“欲”。
生而为人,食色性也,“欲”乃基本功能。
因“欲”而惶恐自责,谬也,没必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