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法?
法因分别有,还因分别无。法非实有,诸法性空,所以不能死守文字相。
法是标月之手,渡河的船筏。我们依法的目的,在于见月,在于渡河,所以不能把手当成月,把船筏当成方向。
众生有八万四千烦恼,佛有八万四千法门。两木相因,火出木尽。
什么是人?
男女老少,贫穷富贵,健康疾病,官宦百姓,工作生活,爱恨情仇......
这一切的身份标签、人格自我......
佛经里有这样的描述:“当以佛身得度者,即现佛身而为说法;当以菩萨身得度者,即现菩萨身而为说法……”
所以,依法不依人,就是不要在意讲法人的身份和形象,而是看讲法所指向的究竟实义。
可是,只是知道这个道理是不够的啊,我们还得“行”呢。
有一句话形容我们现在的状态,就是“盲人骑瞎马,夜半临深池”。
没有上师的看护,我们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前方,心不甘情不愿的坠落深井,没有成功的可能性。
所以,
我信老师,信的是圆满的智慧,老师是我崇拜的偶像!
我信老师,信的是无我的慈悲,老师能带我渡河到彼岸!
我信老师,信的是法界的圣贤,不是人间的身份形象啊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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