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见精”被意识,割裂成观念,形成了“自”。

“见精”被体验,渲染成情欲,形成了“我”。

 

自我,是“见精”光明中,投射出的阴影。

犹如沧海中,泛起的浪花浮沫。

浮沫生灭不停,浪花翻滚相续,众生生死不休。

 

可是,浮沫生灭,无法改变深沉沧海。

可是,阴影浮现,无法摇曳不动光明。

 

心内的“见精”,不会因“自我”的观念体验而改变。

从你记事起,知道爸爸妈妈的那一刻,“见精”开始展现出“明了”的作用,在心灵明了的基础上,形成了“自我”与他人的关系,因“自我”的固化,从而固化了“世界”的现实。

 

可是你回头想一想,从儿时有记忆的那一刻开始,

到如今你两鬓华发,皱纹纵横,年迈体衰,

你内心的“见精”,却未曾有衰老。

 

幼儿时的你,见到爸爸妈妈的内心“明了”,与年迈体衰时,见到儿孙满堂的内心“明了”,是同样的清纯清澈,同样的明了明晰,心灵“见精”,不会因为所见的事物,所经历的遭遇,所经过的岁月,而有丝毫改变。

 

你一定感受过痛苦。

极度痛苦的黑暗绝望中,心灵“见精”知道“你自己”在痛苦,可是“见精”中明了你的痛苦,“见精”本身不会痛苦,犹如你的目光见到黑暗,目光本身不会变成黑暗。

 

你一定体验过幸福。

在狂喜奔腾的浓郁体验中,心灵“见精”明了“你自己”在幸福,可是“见精”中明了你在幸福,“见精”本身没有幸福,就好像射入水中的光线,只是光明的呈现,光不会随着水波摇摆。

 

梦境本身,并不具备“痛苦与幸福”的性质。

是执幻为实的心灵,将“见精”明了,带入到体验意识的烦恼中,沉沦于梦境中的“见精”,具有了感受的能力,升起了痛苦与幸福的境界。

 

“见精”不会改变,幸福与痛苦,本身并非真实存在。

 

改变的,只是你的“自己”而已啊。

你“自己”,是意识与心愿,概念与体验的结合。

概念在不停变化,体验在刹那川流,于是,你认定的“自己”,本身是瞬息万变的,暂时“体现”。

 

你认定的“自己”,是因为你的“认定”而生。

认定,就是心灵“见精”,被所见带入的“幻觉”。

若心灵“见精”离开头脑的认定,离开心愿的执迷。

“见精”自心灵体验中,沉淀出纯澈的性质。

“见精”自头脑意识中,脱落了概念的思维。

 

“见精”清晰清澈,明了明晰的体性,

就会从“自我”存在的,梦境中苏醒。

 

体验情欲,是可以净化,淡化,消失的。

意识概念,是可以改变,淡化,忘却的。

自我认知,是可以纯净,分解,消失的。

 

生死轮回的梦境,是可以纯净,淡忘,融解,消散的。

先天智慧的光明,是可以明了,增进,呈现,觉醒的。

 

“见精”觉醒,心灵之内的明了,清醒纯净,完整无杂。

“明了”就脱落了“心愿意识”,这一件人格自我的外套。

 

不再被身心意识拖累的“见精”,就苏醒了生命本初的“灵性”。

不被“自我”认知欺骗的“明了”,“灵性”从生死的梦境中醒来。

 

这是亘古以来很少发生的事情。

一般而言,因“灵”对生命存在的沉淀,形成细腻的经验习气推动,灵堕入了心灵的“梦境”中;心识对习气的分别,从而形成了因果法则的制约,被经验推动的“心灵”思虑,受到经验具体的业力制约,“业”是分别心所造的“刹那”,“力”就是习气的川流惯性。分别心是“因”,业力形态为“果”,因果相续惯性生灭,生死轮回苦海无边。

 

“灵”一旦堕入心灵,就等同于,灵进入了“梦境”。

沉沦梦境的“灵”,将梦境当作真实,就生出来梦境中的“自我”,也就是,此时此刻看文章的“你自己”。

 

你是没有能力,去拯救你“自己”的,因为你就在梦中。

只有醒来的人,可以唤醒梦中人,我们称之为“觉悟者”。

 

祂留在梦境内,解救生死梦境中人的道路,我们称之为“佛法”;借助梦幻世界中,因缘和合所现的条件,去解脱梦境牵绊的方法,我们称之为“法门”。

 

八万四千法门的核心,就是要找到内心的“见精”,让心中的“明了”成为你“自己”,让现实生活中的,头脑意识与情欲体验的“自己”,在心灵“明了”中逐渐净化,纯洁,淡忘,熄灭。

 

“人性”自我的熄灭,则呈现出“灵性”生命的永恒。

“灵性”苏醒,则觉性浮现,觉性苏醒,则天国降临。

天堂的荣耀恢弘,表达着觉性清净,智慧普照的庄严。

 

法界清净智慧的呈现,还原“祂”究竟无量的慈悲。

我们都在“祂”之内,无论是生或是死,都未曾离开“祂”的平安;无论是人或是鬼,“祂”的慈悲永远拥抱你我入怀,未曾有分别。

 

众生反观内视,体证到心灵“见精”,那明了清澈中,就是“祂”普照宇宙苍穹,周遍微尘世界的究竟智慧。

“祂”是见一切中,离一切“分别”的圆满寂静。

 

众生觉受安宁,体验内心温暖,那接纳绝望痛苦的温暖中,是“祂”亘古不变的慈悲,接纳一切众生于平安之内,熄灭生死苦痛于圣灵之爱,救赎众生“自我”于宽恕释怀,宽恕之心直达天堂,平安之性即为天堂。

 

 

 
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