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爱耶稣。

爱的不是祂的容貌与姓名,我爱的是,祂以自己的死,为众生赎罪的大慈大悲。

 

我爱佛陀。

爱的不是佛的容貌与名称,我爱的是,祂以究竟圆满的智慧,解开了生死之谜。

 

我爱修行者的自己。

我爱的是,这个历经前半生颠沛流离,衣不蔽体,食不果腹,却永远选择信仰的心。

 

圣光宗,是修行者以信仰披荆斩棘,亲历死亡后,以无悔的忠贞唤醒了灵性的记忆。

是佛陀的智慧,与,基督耶稣的圣爱,圆满结合后诞生于身心内的,即身觉醒之路。

 

圣,指的是释迦牟尼佛留在人间的智慧,自证圣智的“圣”。

光,指的是基督耶稣赐予人类宽恕之爱,爱内没有恐惧,绽放心光。

宗,指的是修行者,一步一叩首,虔诚膜拜圣贤,脱胎换骨的信仰。

 

最终,在出离心的基础上,内观本心,践行宽恕,以爱的温暖融化身心根尘我执。

自我认知,自我感受,融入宽恕后,心灵的苏醒,就觉悟了佛陀所说的自性圣智。

 

圣光宗,是修行者,切身践行的一条,解脱生死,自证觉醒之路。

圣光宗,从来就不是宗教,而是教导灵魂,出离生死轮回的道途。

 

世间人误会我,觉得我自立圣光宗,言称真神教,是用心险恶,是有所企图。

这样想的人,是死亡限制了你们的想象力!

 

宗教一定有教主,必须有信徒,一定有宗教场所,必定有宗教组织。

我是修行者,修行者寓意着,心灵觉醒后,那道穿越身心意识,穿越死亡的圣光。

换句话说,我放弃极乐美妙的“光灵”不去做,却要与人间动物一般的凡夫为伍?

在人间招摇撞骗,受人顶礼膜拜的教主,必定受制于因果律法的制约。

任何一位,在人间成立宗教组织,自立为王的教主,都是地狱中的鬼,没有例外。

 

释迦牟尼佛在世时,没有佛教,只有以禅定、闻思修为功课的僧团。

基督耶稣在世时,没有基督教,只有几位跟随祂,听闻教导的学生。

修行者在世时,我连学生都不见,仅仅是如实记录自己的修行心得。

 

真正的修行者,绝无可能成立宗教团体。

只因宗教,是对真理,最深刻最直接的侮辱与伤害。

 

修行是为了解脱,为了超越死亡,任何一种,将心愿朝向人间的企图,都属于魔鬼的诱惑。

想要维护宗教团体,就必定要满足信徒的心理诉求,降低神性的纯洁,去为人性欲望服务。

这是赤裸裸的背叛,这是赤裸裸的伤害,这是明目张胆的亵渎,这是不要脸的玷污。

神人有别。

 

神,是心灵觉醒后,自性透过身心意识,穿越了人格自我的“圣光”。

空中无色,光中无暗,身心无我,是超越了生死的,不变易的“神”。

 

纯净生命之光,怎么会爱恋,人间粗俗欲望构成的宗教名相?

只能说,对生死的无知,限制了你们的想象力。

你们若知道,灵魂是不死的,生命是可以觉醒的,还有比地球更美好的世界。

你们还会认为,地上宗教所带来的世俗利益,还有丝毫价值吗?

 

圣光宗不是宗教,是修行之路。

我是圣光宗的,第一位修行者、践行者。

我不是教主,是持戒的佛弟子,是神在人间的奴仆。

 

教主,在我这里是贬义词,类似于“恶鬼畜牲”。

希望大家彼此尊重,不要以凡夫的恶意,去揣测修行者。

 

蜩与学鸠笑之曰:“我决起而飞,抢榆枋而止,

时则不至,而控于地而已矣,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?”

——《庄子·逍遥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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